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前期费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量:2413 点赞: 0 收藏

一、项目编号:NBSWHG20210930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前期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989000(元)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722号

2.  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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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前期费项目

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前期费项目

提供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并出具前期研究成果报告等,具体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并出具最终成果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明(采购人代表),陈颖洁,贾嫣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文件中服务招标费率*90%,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35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文化馆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97922

质疑联系人:任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7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科贸中心东楼25楼招标代理部

传     真:0574-87736255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秀、张楠、严索佳、杨立平、傅金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30234

质疑联系人:傅金亚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362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