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是一种综合舞台艺术样式。它的特点是将众多艺术形式,以一种标准聚合在一起,在共同具有的性质中体现其各自的个性。这些形式主要包括:诗、乐、舞。诗指其文学,乐指其音乐伴奏,舞指其表演。此外还包括舞台美术、服装、化妆等方面。而这些艺术因素在戏曲中都为了一个目的:演故事;都遵循一个原则:美。
本课中既有各个剧种的专业作曲家、音乐家讲评各自剧种中的音乐特点和创作经验,也有文艺界人士和戏曲理论家讲解他们对当今文化艺术和戏曲现代化的思考和认识。通过讲解,帮助学生了解到当代戏曲现状,学习到一些戏曲及戏曲音乐的相关知识,进而促使学生站在文化者的角度去思考在国际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去保护和传承民族特有的文化、精神和美感。
中国戏曲特点,一言以蔽之,“谓以歌舞演故事也”(清末学者王国维语)。戏曲与话剧,均为戏剧之属,都要通过演员扮演人物,运用对话和动作去表现一定长度的故事情节。所不同者,戏曲是运用音乐化的对话和舞蹈化的动作去表现现实生活的,即歌舞的手段。也即人们所熟知的“唱、念、做、打”。
中国戏曲的表现生活,运用了一种“取其意而弃其形”的方式,如中国画之写意山水,用纵横的笔势去体现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事物。所以,戏曲舞台上才有了红脸的关羽,白脸的曹操;有了长歌当哭,长袖善舞;有了无花木之春色,无波涛之江河。
中国戏曲作为一种舞台艺术,需要面对一个舞台之狭小与生活之巨大的矛盾。戏曲并没有像话剧那样用“三一律”的原则对生活进行挤压以便于表现。而是运用虚拟的手段,制造弹性的时空,又借助于演员生动的表演和观众的想象与理解,来完成对阔大天地的描画。所以,戏曲可以在明亮的灯光下制造出黑夜的假象,可以在空旷的舞台上驭马行舟。
南戏在体制上与北杂剧不同:它不受四折的限制,经过文人的加工和提高,这种本来不够严整的短小戏曲,终于变成相当完整的长篇剧作。